繁昌电视台新台标征集启事

  为充分展示繁昌电视台的全新形象和时代风采,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“繁昌电视台新台标”设计图案。
一、设计要求:
   1、寓意深刻,既要体现电视媒体特点和繁昌独特的地域、历史文化特色,又要体现时代特征,突出电视行业特点,符合电视视觉效果。
  2、构图简洁、明快,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,便于识别和记忆。
  3、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、采访设备、场地、印刷品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。
  4、必须是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、雷同,严禁侵犯知识产权,避免商标异义。
二、来稿要求:
  1、应征者作品直接寄往安徽省繁昌县广播电视局收,邮编:241200。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“征集稿件”字样。或电邮致繁昌县广电局电子信箱(mcx7877310@163.com)。联系人:阮红信、牧春仙,电话:0553-7872142。
  2、来稿手工绘制、电脑制作、电子图片不限(JPG格式,A4纸张尺寸)。
  3、稿件要简洁大方、整洁清晰、色彩鲜明。
  4、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×10cm,以A4纸绘制或打印,请填充颜色,并注明标准色。
  5、来稿须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。以A4纸统一打印规格。另注明通讯联络方式。
三、征集时间:
  即日起至2008年6月10日止,以接收地邮戳为准。
四、评选奖励办法:
  1、繁昌县广播电视局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,从中选出5件入围作品,并适时通过网站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。最终,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中选作品。
  2、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,奖励人民币10000元,其余4件入围作品设计者奖人民币2000元。获奖者自行承担应交纳的税款。
五、说明:
  1、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。
  2、被最终采用的台标,其所有权、修改、使用、署名、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网络转播、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繁昌电视台,由繁昌县广电局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。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。
  3、凡涉及抄袭、借用等违宪、违法、违背公序良俗、民族歧视及违背国际公约等侵权行为,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  4、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繁昌县广播电视局。
  5、征集活动的相关资料,如繁昌县情介绍,繁昌电视台情况介绍等,可登录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fanchang.gov.cn/)查询。
  繁昌县广播电视局

2008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