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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07〕17号), 为促进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,在相关省市申报的基础上,根据近几年生源和考试成绩分布等实际状况,决定从2008年起,对初试分数线分区适当调整如下:
一区包括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等11省(市);
二区包括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等10省(市);
三区包括内蒙古、广西、海南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等10省(区)。
初试日期和时间: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。
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,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(8:30至14:30)。
附:2007年初试分数线分区:一区系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 18省(市);二区系重庆、四川、陕西3省(市);三区系内蒙古、广西、海南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10省(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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