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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74所学校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

教高评中心函 [2005]16 号
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有关高等学校:

  按照《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 [2005]7 号)的安排,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74 所学校将于今年下半年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学校接受专家组进校考察时间安排见附件,专家组成员名单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请被评学校严格按照《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 [2005]7 号)的要求,认真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,并在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前一个月将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式 15 份寄送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,电子版材料发到评估中心指定邮箱。

三、专家组进校考察的要点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(试行)》 ( 教高厅 [2004]21 号 ) 和《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 [2005]7 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周爱军 010-58581449

姚 浪 010-58581127 58581130 ( Fax )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4 号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,邮编: 100011

电子邮箱: pgzx@moe.edu.cn

 

附件:

2005年下半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间安排

9月10日 ~ 9月16日

哈尔滨师范大学

9月12日 ~ 9月21日

西藏藏医学院

9月17日 ~ 9月23日

辽宁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

9月24日 ~ 9月30日

东北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

10月8日 ~ 10月14日

山西农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

10月15日 ~ 10月21日

华中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东北大学

东北财经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

10月22日 ~ 10月28日

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

中国矿业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山东大学  江汉大学

10月29日 ~ 11月4日

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 河北医科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

中原工学院 三峡大学 重庆邮电学院

11月5日 ~ 11月11日

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景德镇陶瓷学院

郑州轻工业学院 重庆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

11月12日 ~ 11月18日

天津体育学院 上饶师范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

湖南大学 广东医学院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海南大学

11月19日 ~ 11月25日

辽宁工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

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

浙江万里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南华大学

11月26日 ~ 12月2日

中华女子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

哈尔滨医科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广西工学院

海南医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

12月3日 ~ 12月9日

大连轻工业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 佳木斯大学

徐州医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安徽中医学院

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 华师范大学

12月10日 ~ 12月16日

北京林业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孝感学院

湖南文理学院 重庆工学院

四川农业大学 贵阳医学院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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